编办概况

重点专题

合作市编办“四规范”提升编制管理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1-22 】 【选择字号:

1月12日,市编办召开干部会议,着力破解考核中发现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上,市编办主任鲁维平同志就州编办考核组在2017年年终考核中反馈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规范审批权限和程序强化纪律约束,坚持先审核编制、再办理用人手续、后核发工资的联动监管机制前置审批关口,强化审批管理,形成多部门联动、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机构编制管理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规范高效。二是规范“两表”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先办理列编手续后发放工资的程序填写编制使用审批表和工资增减变动情况表,表内各项内容要填写规范,涉及部门要签署意见盖章,涉及资料要整理齐全并装订成册。三是规范实名制管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各项数据,着力推进实名制数据库的“清零和零差错”,实现实名制系统与基础台账“链轮驱动、配合运行、数据准确、相互印证”的目标。四是规范编制管理。严格落实两个“只减不增”要求严控行政事业编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加大余缺调剂力度,确保把“好钢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