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23001MB1299577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合作市伊斯兰教协会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合作市伊斯兰教协会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和服务全市穆斯林群众朝觐及清真食品监制、监督检查和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
|||
住 所 |
合作市政府统办楼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马忠贤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合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0 |
|||
网上名称 |
合作市伊斯兰教协会.公益 |
从业人数 |
2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7年度,我单位在马忠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帮助和组织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学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和法律,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伊斯兰教教务活动。
(二)协助党和政府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伊斯兰教界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伊斯兰教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要求、意见、建议,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
(三)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工作,交流经验,建立健全伊斯兰教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清真寺(拱北、道堂)搞好民主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四)做好全市穆斯林赴圣地麦加完成朝觐功课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五)发掘、整理伊斯兰教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协助有关方面开展伊斯兰学术文化研究和交流。
(六)加强同外地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交流与合作。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圆满化解全市重大矛盾纠纷三起,促进了全市社会稳定、宗教和顺,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缺工作人员;(二)缺工作经费(培训经费)。
四、下部打算
(一)向省、州部门积极争取朝觐名额;(二)积极争取将三个清真寺列入社会化管理单位;(三)积极争取协会常务理事、理事补助;(四)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教职人员、寺管会成员日常管理及培训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今年奖励事项:2017年7月市伊协副会长马子杰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7月合作清真大寺被授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示范寺”;2017年12月合作市清真西寺被授予“全省五号清真寺”。 评估:2017年12月州宗教局、州伊斯兰教协会对我单位进行年底综合工作考评,结果为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8-03-13 |
|||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经审查,同意公示 |
|||
填表人: 陕喜雅 联系电话:18509413124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