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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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合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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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合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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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1.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中长期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指导制定符合合作市农畜产品质量的标准并督促实施,负责组织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3.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组织对生产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和销售的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
4.负责受理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申报;负责全市农畜产品认证企业、认证标志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牧、渔农业综合执法。包括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检疫防疫监管、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农资生产主体管理、农业产业发展等
6.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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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合作市农牧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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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南青卓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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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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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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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合作市农牧l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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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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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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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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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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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按照条例细则认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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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近年来,我中心认真履行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狠抓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全市没有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产品安全责任体系情况
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监管责任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合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与各乡、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并严格进行考核。结合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乡镇监管员的培训和指导,通过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制度上墙、强化田间指导,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落实“三长(站长、村长、合作社长)两书(责任书、承诺书)”制,乡镇监管站与辖区内种(养)大户、合作社、基地、企业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生产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全市两书签订率达95%以上。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健全,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对象的责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1.联合检查,规范生产环节,深入推行标准化生产。
一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全力做好拉寨蔬菜生产基地、博拉蔬菜生产基地、盛源公司和晟羚公司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工作。督促并指导各乡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认真做好养殖场和农牧户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落实和种、养环节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从源头上确保了农产品的产品质量。二是多次联合市食药、质监、工商等部门对我市辖区内的蔬菜生产基地、养殖基地(场)、农产品生产企业等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特别是对已认定的产地,深入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三是通过省州检测中心定期的无公害农产品抽样检测、例行监测、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我局的自检等各项工作,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到有效监控,全年未发现农产品生产环节中有违法使用高毒禁用农药兽药的行为,检测合格率均达100%。
2.严格把关,整治规范小农资店。由州农牧局牵头对我市辖区内的三农服务站、农资放心店及卡加曼乡便民服务站、卡加曼乡拉寨无公害蔬菜基地、博拉蔬菜基地等进行了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重点检查了农产品生产单位的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检测报告单及农资营销店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存在经营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资进销货台帐是否规范、是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向农民介绍农药使用方法等,同时现场发放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及农资宣传材料等246余份。并与经营户签订了《农资经营责任书》。
3.“三品一标”专项整治。为了维护“三品”品牌形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先后两次对佳美超市、华东超市、银亿超市、等消费密集区进行了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专项检查,查看包装上的绿色食品标志,仔细登记生产企业、企业信息码、生产日期、 商品名称,上报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经核查后对涉嫌违规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经营企业下发了《违规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行为的整改通知》,责令将“问题”食品下架,同时要求超市负责人切实树立起“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了我市绿色食品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1.畜产品检测。一是以三聚氰胺和“瘦肉精”为重点开展了生鲜乳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和生猪、牛羊屠宰场及养殖基地尿样的检测,累计共抽检1162份样品,均未检出三聚氰胺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合格率达到100%。二是配合省、州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了畜产品例行监测,共抽检产品37份样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三是认真开展了2015年婴幼儿配方奶粉奶源的检测抽样工作,经过对“三聚氰胺”的快速检测,合格率均为100%
2.农产品检测。一是配合省、州上级业务部门完成各季度的例行监测和抽样工作,共抽检160个样品,22个品种,合格率100%,二是加强日常监测抽检工作。根据省、州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监督工作以及加大对蔬菜基地农药残留量进行例行监测的要求,截止目前共开展随机抽样32次,26个品种,1352份样品进行农残速测,经检测数据表明,整体状况良好。基地蔬菜抽检合格率达100%;从外地引进的蔬菜合格率达99%。
(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情况
一是制定了无公害认证计划。完成了吉翔生态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德吉良种猪场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二是根据甘肃省绿色食品申报要求,结合我市绿色食品市场发展现状,成功申报伊丰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美仁牦牛”为绿色食品,于今年的5月25日取得了绿色食品的证书,实现了我州绿色食品认证“零的突破”;甘南州燎原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绿色食品的各项资料收集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有望明年年初能够申报绿色食品。三是确保“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规模占到全市养殖规模的45%以上,已认证企业100%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四是确定了专人负责“三品”管理并加大了证后监管力度;五是强化认证检查员职责,深入开展认证标志检查,截止目前未发现违规使用“三品”标识的农产品。
二、专项整治工作
(一)积极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每月两次对辖区内的燎原乳品有限责任公司、多河兴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奶站以及奶站生鲜乳运输车辆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检查各奶牛养殖场的药房、饲料仓库、挤奶设备、生鲜乳贮存设施、生鲜乳收购场所的卫生条件、收购、销售、质量检测记录等,从源头控制生鲜乳质量安全,有效防止生鲜乳在生产、收购、运输环节中的掺假行为,保证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二是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生鲜乳监测方案的相关要求对我市的生鲜乳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进行了全面督查和生鲜乳抽检工作,经反馈的检测数据表明合格率均达100%。
(二)加大节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深入到拉寨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吉翔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燎原乳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多河鑫盛奶牛养殖场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对产地的环境条件、农产品的来源地、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控制、产品检测报告单、进销货台帐规范程度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指导。一是在基地主要检查了对农产品施肥、施药、产地环境,蔬菜农药残留,违禁使用农药及投入品情况,查阅基地生产记录档案和质量管理制度,完全杜绝了高毒、违禁农药在基地的销售和使用;二是在现场向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宣传、告知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严把“进货关”,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同时要求企业的内检员对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自检工作,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与被检单位签订了上市蔬菜质量安全承诺书。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我们认真检查业主所经营的蔬菜品种,要求各业主在进销货过程中,坚持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农残超标蔬菜入市。在超市要求企业建立好进销货台帐,定期向公众公开各类蔬菜、水果农残检测结果,保证消费安全。
三、项目工作
(一)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市财政、环保、工商、 质监、食药监、安监、农牧局等市直部门及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项制度建设,并对各职能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市农牧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部门合作推进机制,形成了推动创建合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工作强大合力。购置仪器:追溯示范点设为卡加曼拉寨无公害蔬菜基地并配备了农药残毒速测仪和检测用试剂。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
以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的基本要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为支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提升能力,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建成全市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了1家生产企业(燎原乳业有限公司)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盛源畜牧业科技开发中心)和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卡加曼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建立可追溯示范点,确定专人负责开展追溯平台信息采集,登录全省追溯信息平台,认真开展监管机构信息、生产经营相关活动等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为追溯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并为示点安装配备追溯相关设备,实现市和乡镇数据信息管理系统链接,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追溯管理系统对接,达到合作市农产品质量的正向监控与逆向追溯并行。
四、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今年8月中旬在塞纳生态饭店会议室举办了“合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培训班”、“合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三品一标"培训工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农牧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并进行授课,此次受训对象主要是合作市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人和监管员及种、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长、村级协管员、种、养大户等。培训采取理论讲解与现场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州专家讲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常识等法律法规和"三品一标"认证申报程序,并且由我中心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农、兽药残留,生鲜乳快速检测实际操作技能的演示指导,各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及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分组进行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量及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的实际操作。最后给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发放了农、兽药残留速测仪;参训人员发放各项培训资料120份、宣传材料21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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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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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2015年获得全省绿色食品工作先进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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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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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6-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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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情况属实,无涉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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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肖光涛 联系电话:13893939531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