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合作市事业单位分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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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合作市事业单位分类申报工作的通 知
各乡、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和《中共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甘南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南发[2014]5号)及《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发[2014]16号)精神,为了做好合作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
二、准确领会精神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改革发展全局,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事关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整个事业单位改革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科学划分类别作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标准要求。
三、严格执行政策
要认真落实甘南发〔2014〕5号文件相关规定,按照《甘南州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科学合理地划分类别,防止公益类向行政类“挤”,经营类向公益类“靠”,防止将社会功能、运行方式相同的事业单位划入不同类别。
四、统筹安排进度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在认真开展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并填写《合作市事业单位申报表》(附件1)和《合作市XXX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申报表》(附件2)。于4月15日前报送市编办。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按照《合作市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以免影响事业单位改革进程。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分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配备专门力量,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分类任务。
联系人: 张小冬 0941-8231133
附:1.《合作市事业单位分类申报表》
2.《合作市XXX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申报表》
(2014)18附表分类意向表(事业单位) 3.doc
(2014)18附表分类意向表(主管部门) 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