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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会议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4 】 【选择字号:

合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任务

根据机关工作任务和性质,机关会议可分为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办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主任会议、全体党员会议、党员民主生活会议、全体职工会议七种形式;

(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成员参加,按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决议、决定,讨论研究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研究决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讨论需要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要事项以及需要由办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党支部会议可视情况随时召开,记录员由党支部指定。

(二)办务会议: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在家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主持召开。具体任务是:传达、讨论上级政府和行政部门有关指示、通知、决定,提出贯彻实施意见,研究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规划、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讨论决定各部门、各乡、街道有关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和人员调动、分配等编制审核,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需提请会议研究的事项等重大工作,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文档人员负责记录。

(三)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分管业务的副主任主持召开,按照会议议题,由有关负责人参加,研究讨论和协调解决某方面工作或某项工作开展中出现和遇到的具体问题,完善措施,督促相指导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会议按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四)主任会议:由主任根据需要召集并主持召开,副主任及相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讨论临时性、阶段性工作的思路和安排部署有关事宜;酝酿讨论办内有关具体工作和事务。对重大事项的酝酿讨论意见须提交办务会议或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全体党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学习委员负责召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传达学习党内文件,党的重要会议精神,讨论通过党章规定的由党员大会决定的有关事项;每两周召开一次。

(六)党员民主生活会议:由党支部负责召集,学习讨论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及工作中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解决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增进团结。每年召开一次或根据市委的安排随时召开。

(七)全体职工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主要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有关业务政策文件和时事政治,讨论贯彻实施意见。一般情况下,每两周召开一次。

二、会议要求

(一)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查清与议题有关的政策、规定、资料,做好必要的协调工作。提出符合政策规定的具体意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必要时应将议题材料印发参会人员。

(二)会议议题要明确,讨论的问题要具体,要集中精力开会,围绕主题解决问题,讲求实效。

(三)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汇报问题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讨论问题要政策清楚、依据充足、观点明确。

(四)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关闭手机、不交头接耳;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杂志,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五)参加会议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暂时不宜公开商议而未决定的事项绝不允许向外泄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凡参加了同级或上级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人员应做到:

(一)及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基本情况和要求。

(二)业务会议和重要会议要按会议精神私要求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三)按办领导安排及时汇报传达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实施的初步意见。

(四)收集整理好会议文件,移交文档人员办理、归档。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00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