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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职工学习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4 】 【选择字号:

合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职工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办公室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体职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知识、开拓进取、积极认真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机构编制工作,努力把机构编制部门建设成学习型、服务型、研究型、法制型、廉洁型机关,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和目的

本办职工的学习,应根据不同时期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安排,选学相关的马列著作、国家领导人论述和申央、省、州、市有关重要文件、政策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项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使全体职工努力掌握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深刻理解党酌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市重大决策的精神实质,不断充实自己,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相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二、学习的方法

职工学习一般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发扬学习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学风,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有条件和必要时,派职工到外地考察学习。积极鼓励职工,特别是年轻职工在职入学深造。

三、学习时间

职工集中学习每两周进行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具体时间为每周星期一、四上午,届时文档人员通知召集,学习篇目和资料根据实际送定。职工自学时间和内容由个人自行安排,要求每个职工在工作空闲时间注重

学习,并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四、严格制度,加强督查

每个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和坚持学习制度,积极参加集中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向单位领导请假,并在会议记录本上载明请假人姓名和事由。个人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评。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00年十二月一日